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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了好几手的抵押车不能买?

日期:2023-03-26     浏览:374     评论:0     

核心提示:在抵押车的交易中,不乏有些车辆已经转了好几手的车主,例如:“小明”把他的车质押给了“如花”,到期还不上本钱,“如花”只能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把质押车辆转让出去,刚好A需要。


抵押车的交易中,不乏有些车辆已经转了好几手的车主,例如:“小明”把他的车质押给了“如花”,到期还不上本钱,“如花”只能以债权转让的方式把质押车辆转让出去,刚好A需要, A开了一段时间,他把这台车转给了B,后来B老婆反对,只好把车再转给他的朋友C,到C手上已经是第三手了。

抵押车转了好几次手了,有影响吗?究竟这样的交易方式,法律保护吗?回答这个问题前,我们要对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要做下剖析。

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 

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。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,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,是转让的标的不能。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、国家、集体利益受损。在司法实践中,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。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,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,否则转让无效。由于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,转让人应予以赔偿。   

抵押车买卖


       我们现在所讲的”抵押车“其实是车辆质押到期后的债权转让的车和车辆使用权,只要合F,不管转让多少手,只要是连贯的,都可以的。

“连贯的”意思是:

第一手:“如花”转让给A,有一份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甲方是“如花”,乙方是A;

第二手:A转让给B,也有一份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甲方是:A,乙方是B.还要附带第一手的《债权转让协议》复印件。

第三手:B转让给C,也有一份《债权转让协议》,甲方是:B,乙方是C.还要附带第一,第二手的《债权转让协议》两份复印件。

如果都在同一个城市,条件允许,其实可以开回“如花”的车行,直接由“如花”与B或C签,这样都是一手了。(因为考虑到有这种情况的发生,一般签协议,甲方那栏都不填的,只有真正需要时才签的。大家get 到了吗?)

        所以遇到转了好几手的抵押车,不要害怕,只要手续齐全,没有丢失,就是正规抵押车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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